实验室管理制度

 

图形信息处理中心

一、管理制度

1、图形信息处理中心是由电脑工作站、绘图仪、裱画机等高精密仪器组成。进入图形信息处理中心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2、严格按照规范操作使用电脑工作站,不得随意携带U盘插入主机箱,防止病毒侵入,破坏系统。

3、各种大型设备未经管理员许可不得随意操作使用,如确需使用需经实验员同意,不得随意触碰,拆卸、安装模型。

4、设备出现故障后须及时上报实验员,不得擅自维修电脑或拆除设备。若出现不按规定操作而损坏设备的,均须照价赔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品进入图形信息处理中心。

6、不得随意搬动和开关消防设备及防盗报警设备,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的使用情况。

7、不得在计算机上运行游戏类软件,不得向计算机中拷贝包括反动、色情内容 U 盘及移动硬盘,经发现,没收 U 盘及移动硬盘,并作相应处理。

8、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计算机的使用情况,下班后管理员应关好所有计算机设备,及电源开关、打开所有防盗装置。

9、任何人在使用实验室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各种规章制度。

10、实验室的使用严格按照实验计划书执行,非计划内容需经过美术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批准后才能在此进行。

11、图形信息处理中心器材属于精密仪器,注意仪器的安全使用与文明操作,如果出现由于操作不当或故意破坏而造成设备仪器损坏的,将照价赔偿和处罚!

12、因灰尘会引起精密仪器损坏,使用时必须穿鞋套,鞋套由使用者自备。

13、学生不得在工作室过夜工作,超出上班时间应向中心申请,批准后可以工作。

14、灯具在使用中必须小心谨慎,先应在确保其开关关闭的情况下才能插上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先放电再拔除电源。放电具体操作过程是:在用TEST按纽进行闪光完毕后的一瞬间立即关闭电源开关(中间时间必须要尽量最短,否则闪光灯又将进行充电)。

15、应时刻保持室内干燥,在室内潮湿或室温过高时,要及时清除积水同时打开通风设备。

16、室内禁止抽烟,不喧哗、打闹,不带无关人员进入室内。

17、因违规操作而产生的器材、设备的丢失或损坏,应由当事人赔偿相同实物或按赔偿时间的市场价进行经济赔偿。环境的破坏应当事人进行维修还原或折合市场价进行赔偿。

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

为保证图形信息处理中心内工作顺利进行,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同学及工作人员请自觉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室进入使用流程进行。

2、器材在使用前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或办理借出手续(详见器材借还制度)。未经实验室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拿出或使用实验室的设备器材。

3、自觉爱护器材设备,器材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厂家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详见相关型号产品说明书)或在工作、教学人员指导下进行。

4、在使用过程中应时刻保持暗室干燥,在室内潮湿或室温过高时,要及时清除积水同时打开通风设备。

5、室内禁止抽烟,强化防火、防盗意识,人走拉闸断电、关窗锁门。

6、严禁在本室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

7、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严禁私自拉电、接线使用其他电器。

8、如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工作人员及时处理。

9、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实验室不承担保管个人物品的义务。

10、严禁在工作室及楼道内使用明火或燃烧任何物品。

11、因不正当的使用设备、器材而产生的损坏、丢失或其它事故,当事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实验室进入使用流程制度

1、各院系应在上一学期期末放假两周以前,向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提供下一学期准备进入图形信息处理中心的课程安排表。其中包括课程名称、将要使用的设备仪器、材料、教师及学生名单等。

2、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将根据各院系的课程安排表结合图形信息处理中心具体情况进行统一调整和安排,具体安排将直接与各院系沟通,最终达成一致(确定准确的课程安排表),确保各院系的图形信息处理中心实习课程能够顺利进行。

3、在上一学期期末若各院系对课程的最终安排未提出异议,此后不再更改,有效期为一学期。

4、若有临时需要进入的课程,该院系应在两周以前向基础实验教学中心提出使用申请,美术实验教学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安排,前提是与上学期已排课表不发生冲突。

5、课程进入前,教师应在美术实验教学中心填好相关表格,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根据课程安排表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如果教师是第一次进入图形信息处理中心上课,应提前并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了解和熟悉室内的环境和器材。

6、课程正式进入时,先由工作人员向学生简要介绍图形信息处理中心的基本情况和注意事项后教师再开始行课。

7、实习课程结束后,教师和工作人员应填好实习记录表,对器材设备进行检查清点,学生应及时归还器材并带好个人物品后离开。

四、实验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美术实验教学中心的各种规章制度。

2、应该热心本职工作,努力专研业务,熟悉室内各种专业器材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

3、负责购买器材设备的联系咨询、配合国资办等部门进行招标和购买,负责实习器材、设备的编目归档,做到帐、卡、物手续齐备。

4、做好借还登记管理。凡是设备器材的出场,必须要进行借出登记,在器材设备归还时,应仔细检查其外观、性能、零部件等,并与借条上的机身号进行对照(具体参见器材借还制度)。

5、对进入课程进行记录,并填好各种相关表格。

6、应在开课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根据课程表准备好要使用的器材和材料。

7、在教学实习任务开始时,对首次进入图形信息处理中心的师生进行室内环境和器材的简单介绍,同时重点强调个别环境和器材的使用注意事项。对主讲教师提供技术辅助,对学生进行实习辅导。

8、保持设备外观的整齐整洁,不使用时盖好设备防尘布,每月务必检修一次,发现故障应及时维修,不能处理的应立即上报,并联系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9、每天工作结束时,应与任课教师一起进行设备器材的清点和检查,同时关闭电源、门窗,所有物品如有损坏应立即上报美术实验教学中心并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进行相关事后处理。

10、应时刻保持暗室干燥,在室内潮湿或室温过高时,要及时清除积水同时打开通风设备。

11、关好门窗定期检查本室防火、防盗设施,消除一切隐患。

五、实验室器材借还制度

1、所有器材只能由任课教师本人统一借还(不能由学生代理)。

2、任课教师应在上课期间根据课程需要而借入相关器材(以各院系提供的课程安排表为据)。

3、需借器材不能与已借出器材发生冲突,即器材仍有剩余时才能继续借出。

4、借条由相关任课教师开具,并由具体院系部门盖章和任课教师签字(由任课教师统一办理借还手续),器材上有机身码的应同时注明,并写好归还日期。

5、必须在借条上注明的归还日期内由任课教师统一归还给图形信息处理中心。若不能在承诺期内归还,任课教师应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说明情况,在获得认可后方可办理续借手续继借用。若没有在承诺期内归还器材,且任课教师没有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说明情况的,实验室有权终止其下次借用器材的权利。

6、器材应和借出时相同品质,自然损耗除外。机身码应与借出时相符。

7、完好归还后同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归还相关借条和学生证给借方。

8、如出现损坏或丢失器材的情况,借用人及任课教师本人应做出相应赔偿(赔偿相同实物或按赔偿时间的市场价进行经济赔偿),实验室只向借用人追究责任。

美术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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