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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中心建制

东北师范大学美术实验教学中心由校院两级管理部门,负责全校本科生、研究生美术实验教学的展开。实验中心以设计、绘画、雕塑等专业方向的教学为主体,以造型与表现模块、设计与应用模块以及教师素质与技能三个教学模块为基础设置课程。为全校学生提供知识共享的公共实验教学与科研平台。

实验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实行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中心的教学和管理工作,负责实验课改革的整体构想和规划,以及理论课与实验课间和各实验课间的相互协调、统筹、安排、调配、使用所属实验教学资源。实验课教学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主讲教师参与制定和修订实验课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对实验室管理和建设提出相应的要求。专业实验员负责实验项目的具体指导以及实验室的管理。

2.管理模式

中心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的主任负责制。建立了人员、课程、设备三者有序运行、协调统一的管理模式。中心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专职、兼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由中心主任聘任,实行按需设岗,以岗择人、合同管理的管理方式。主讲教师负责实验课课程的规划、设置、指导和协调,规范中心教学体制。实验室技术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教学过程中的实验技术辅助工作。学校实验教学委员会负责对实验室建设、学科建设、实验教学水平的提高进行指导。学校教学督导组负责对中心实验教学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帮助实验中心改进实验室的管理。

在实验设备的管理方面,实验中心对实验室工作的档案管理、教学成果、仪器使用维修记录、实验日志、各种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及仪器设备的帐、卡、物等资料均进行规范化管理。中心对全部设备实行条码编号,实行专人管理与网络管理相结合。严格执行现代实验室建设标准,设备维护实行定期保养,定时维护,建立了设备维修工作室,对设备的使用进行跟踪服务。另外,中心建立信息查询系统,实行预约服务,建立实验易耗品集中管理按项目定量配送机制,运行经费实行公示节约的量化管理。以科技手段加强高效管理,提高教学效率,从而减少人员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注重空间功能的流程设置,节约创作成本。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实验流程,确保中心联合开放、资源共享的管理模式能够安全、高效、有序的运行。



东北师范大学美术实验教学中心|    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    电话:0431-84537611(办)|    邮编:130117 |  邮箱:wanghn923@nenu.edu.cn